二審法院收到檢察院刑事案件抗訴書後多久開庭

一、二審法院收到檢察院刑事案件抗訴書後多久開庭?

二審法院收到檢察院刑事案件抗訴書後多久開庭

二審法院收到檢察院刑事案件抗訴書後,開庭的時間並無明確規定,但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時間是從受理抗訴申請後開始計算的。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二、上訴和抗訴的區別有哪些?

1、主體不同。有權上訴的主體,刑事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獨立、完整的上訴權;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有權提起上訴的主體仍然是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享有完整、獨立的上訴權;被害人沒有上訴權,但有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權利。但被害人只能就一審的判決請求抗訴,對裁定不能請求。有權二審抗訴的主體:有權二審抗訴的主體僅限於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不能按照第二審程序對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提出抗訴。

2、理由不同。上訴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就可以上訴。抗訴必須是人民檢察院認爲原裁判確有錯誤。

3、提起方式不同。上訴的方式,既可以採用書狀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抗訴的方式,不能採用口頭形式,應當提交抗訴書。

4、上訴、抗訴的途徑不同。上訴的途徑:提出上訴既可以透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的途徑:提出抗訴應當透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並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檢察院,不能直接向第二審法院提出。

5、刑事案件上訴不加刑,就是上訴不會加重處罰,但是檢察機關抗訴不受此原則限制;

可見,刑事案件中不管是一審還是二審的開庭時間,都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不過開庭之前肯定會通知當事人的。抗訴和上訴的法律性質不一樣,在刑事案件中,檢察院或者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代理人對一審的判決有爭議的,有抗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