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八年正常坐幾年能出獄?

一、判刑八年正常坐幾年能出獄?

判刑八年正常坐幾年能出獄?

判刑八年正常坐四年到八年能出獄。

判刑八年的,最少需要四年才能出獄。

在監獄服刑過程中,如果符合減刑條件,可以申請減刑。最長減刑時間爲原判刑罰的一半,即原判八年的,最少需要四年才能出獄。如果沒有獲得減刑,需要服刑八年才能出獄。我國《刑法》規定,服刑人員減刑不能超過原判刑期的一半,即最長減刑不能超過4年。

在實踐中,原判五年以上服刑人員改造一年半以後方能減刑,如果積極改造戴罪立功並且沒有違規情形,八年刑期能減刑兩年半到四年。

二、減刑的條件有哪些

《刑法》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判刑八年正常坐四年到八年的時間跨度可以出獄。法律規定,犯罪分子在看守所遵守紀律、戴罪立功和並且有認真改造積極悔改的態度的,並且滿足相應的條件的,能酌量和酌情減少刑罰的實際執行期限,判刑八年的話最短四年就可以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