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被告自首後量罪標準是什麼?

敲詐勒索罪自首會減刑。涉嫌敲詐勒索被判刑,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敲詐勒索罪被告自首後量罪標準是什麼?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或兩年內敲詐勒索三次的,在四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爲有“其他嚴重情節”,並在四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敲詐勒索數額和次數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3)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爲有“其他嚴重情節”,並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雖然對於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是由法律統一作出規定的,但法律上僅僅只是進行了範圍上面的規定,而具體的量刑標準,則各個地區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進行規定,此時也是需要及時的注意相關的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