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

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是認定重大立功的重要標準,實際情況中對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始終存有不同理解,導致檢法對重大立功的認定不一,並且即便是同一審判機關也存在有不同的做法。

什麼是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

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規定:

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爲,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現的,應當認定爲有重大立功表現。

前款所稱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準,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全國範圍內有較大影響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爲,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現的,應當認定爲有重大立功表現。前款所稱“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準,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全國範圍內有較大影響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