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絡詐騙是怎樣的樣的案件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網絡詐騙罪根據詐騙的不同數額,處以不同的刑事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網上詐騙的立案要什麼證據
根據法律規定網絡詐騙罪需要的證據:
1、與詐騙分子進行聯繫的單據,如電子郵件、銀行匯款單、手機短信等等。
2、將被騙經過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
3、帶着被騙經過和被騙單據到當地公安機關刑事警察部門、公共資訊網絡安全監察部門或者派出所進行報案,並由民警作一份報案筆錄。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爲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三、構成合同詐騙的要件是怎樣的
構成合同詐騙的要件具體如下:
一、客體方面
本罪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
二、客觀方面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
三、主體方面
本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
四、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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