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未成年罪怎樣判刑

故意傷害未成年罪怎樣判刑

一、故意傷害未成年罪怎樣判刑

1、已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傷害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於該類未成年人,應當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對於該類未成年人,應當該罪的法定基礎刑上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未成年犯罪的罪與罰處理原則是什麼

(1)從寬處理的原則

在同一年齡段內的犯罪,在決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時,一般也要體現不同行爲人年齡上的差別。只有這樣,才能完整地體現和實現我國刑法對未成年人犯罪從輕、減輕處罰的從寬原則。

(2)不適用死刑的原則

未成年人不論犯何罪均不應判處死刑。這是剛性要求,不允許有任何例外。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則

對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責任,實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堅持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

(4)分案處理的原則

分案處理是指對未成年人案件與成年人案件實行訴訟程序分離、分別關押、分別執行

(5)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的原則

未成年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除保障其享有《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作爲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以外,還要注意認真落實其作爲未成年人所享有的一些特別權利。

(6)不公開審理的原則

不公開審理原則是指法院在審理未成年案件時,不對社會公開,不允許旁聽和記者採訪。

(7)全面調查的原則

全面調查原則是指司法人員在處理未成年人案件時,不能僅從處罰的目的出發,滿足於對案件事實和證據的調查。還要基於教育、挽救的目的,對未成年人的的生理、心理狀況及其生活環境進行全面的調查,必要時還要進行醫療檢查和心理學、精神病學判斷。

(8)迅速簡約的原則

迅速簡約原則是指在辦理未成年案件中,在訴訟的各個階段,都要儘可能地縮短時間,提高訴訟效率,簡化程序,爭取早日結案。簡約是迅速的前提,迅速是簡化的客觀效果,二者相互聯繫。

三、成年人犯故意傷害罪怎麼判

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受害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四、故意傷害案件中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1、對於累犯,應當綜合考慮前後罪的性質、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後至再犯罪時間的長短以及前後罪罪行輕重等情況,增加基準刑的10%-40%,一般不少於3個月。

2、對於有前科的,綜合考慮前科的性質、時間間隔長短、次數、處罰輕重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爲過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對於犯罪對象爲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婦等弱勢人員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犯罪的嚴重程度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本文對故意傷害未成年罪怎樣判刑的問題進行了解答,構成故意傷害罪未成年人也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只是對於年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在確定刑罰時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希望本篇文章內容能夠對此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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