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違法經營法人應該判什麼罪?

民營企業違法經營法人應該判什麼罪?

一、民營企業違法經營法人應該判什麼罪?

會被判處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出現了法律中規定的相關情形的,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經營罪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1、該行爲是一種經營行爲。雖然“經營”一詞在語言學上並不特指經濟營業活動,而是指“籌劃並管理”、“泛指計劃和組織”等,但是,作爲“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規定的非法經營行爲,其“經營”一詞理應是經濟領域中的營業活動,即應理解爲是一種以營利爲目的的經濟活動,包括從事工業、商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經營活動。強調此“經營”行爲以營利爲目的是必要的,這是非法經營罪作爲一種經濟犯罪所應具備的一個基本特徵。如果某種所謂經營活動不是以營利爲目的,而是爲了公益或者慈善目的,則即便該行爲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有關法規,也應將其排除於本罪之外。

2、該經營行爲非法。所謂“非法”,是指該經營行爲違反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和決定及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措施、發佈的決定和命令。通常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規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等未對某種經營行爲予以禁止或者限制的,該經營行爲不得被認定爲非法經營行爲。

3、該非法經營行爲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以市場秩序作爲本罪侵犯的客體,這一方面表明非法經營罪是一種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另一方面,個罪客體與類罪客體的重疊,也印證了該罪之規定是“擾亂市場秩序罪”這一節的“兜底”條款。此所謂“市場秩序”包括市場準入秩序、市場競爭秩序和市場交易秩序。這三種秩序都可能成爲非法經營罪侵害的客體。

民營企業違法經營法人有可能被判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的行爲在我國的法律中被認定爲是一種性質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爲,不僅需要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一旦造成了相應損失的還需要支付一定的賠償,並接受相應金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