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採礦罪情節特別嚴重處罰是怎樣的

非法採礦罪情節特別嚴重處罰是怎樣的

由於我國的礦產資源有限,因此需要進行嚴格的保護和合理、充分的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用任何手段破壞礦產資源。對此,我國還規定了非法採礦罪來保護礦產資源,在不同的情形下對行爲人的處罰不同。下面,本站小編告訴大家非法採礦罪情節特別嚴重處罰是怎樣的。

一、非法採礦罪情節特別嚴重處罰是怎樣的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非法採礦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區別

非法採礦通常缺乏一定的技術設備和科學管理,因而在採礦過程時常伴有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非法採礦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不同之處在於:

(一)客體不同。

非法採礦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保護礦產資源的管理制度,而重大責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體則是社會的公共安全,主要是指企業、事業單位中不特定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的安全。

(二)客觀方面不同。

非法採礦罪在客觀上表現爲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或者雖有采礦許可證,但不按採礦許可證上採礦範圍等要求,經責令停止開採後拒不停止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行爲;而重大責任事故罪在客觀上則表現爲在生產過程中,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

(三)主體要件不同。

非法採礦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自然人,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既包括國營和集體的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還包括羣衆合作經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戶的從業人員。

(四)主觀要件不同。

非法採礦罪主觀上表現爲故意;而重大責任事故罪主觀上爲過失。

從以上內容可以知道,非法採礦罪情節特別嚴重其實就是法律中規定的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此時按照規定是對行爲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關於“非法採礦罪情節特別嚴重處罰”本站小編就爲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