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老公重婚罪的後果有什麼?

告老公重婚罪的後果有什麼?

一、告老公重婚罪的後果有什麼?

告重婚罪有兩種結果,罪名成立,送其入獄,罪名不成立,駁回起訴。重婚不僅應承擔民事責任,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首先,重婚形成的婚姻是無效的。其次,根據刑法的規定,故意重婚者要被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因強迫、包辦、受虐待等建立起的婚姻關係人外逃的重婚,或被拐賣建立婚姻關係外逃另外建立婚姻關係的人,雖然也是重婚,但是可以不按刑法規定的處理,可以依照當事人的要求解除其中一個婚姻關係。

1、刑事處罰:犯重婚罪的,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民事處罰:基於事實上的重婚、第三者插足等行爲,是對夫妻忠實義務的違反,它嚴重侵犯無過錯方的同居權一系列配偶權利。由此決定法律不但應當對重婚者予以刑事懲罰,而且還應當由重婚者對無過錯方承擔懲罰性的賠償責任。刑事懲罰重婚者是手段,保護無過錯方的婚姻家庭權益纔是目的。

二、認定重婚罪需要什麼證據?

重婚罪的後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僞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起訴重婚,如果查證屬實,重婚是需要坐牢的,認定重婚罪的時候,需要看是否滿足重婚的兩種條件,如果是已經領取結婚證之後認定的重婚罪,去婚姻登記機構查詢登記記錄,就可以作爲證據,如果是同居之後認定的重婚罪,可以取相關人的證言作爲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