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籤合同是什麼罪名?

強迫籤合同是什麼罪名?

一、強迫籤合同是什麼罪名?

構成強迫交易罪,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爲。對於被強迫訂立的合同,被強迫的一方當事人是可以申請撤銷該份合同的。

強迫他人在協議上簽字屬於侵權行爲,如果是所簽下的協議是強迫他人簽下的或者強迫他人簽下的欠條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簽訂的協議一定要有事實依據,否則就很有可能引發法律責任的承擔問題。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強迫交易罪的認定依據是什麼?

1、強迫交易行爲屬一種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爲,這種行爲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並不鮮見,因此,法律上爲了不至於打擊面過大,而規定了強行商品交易行爲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

2、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多次強迫交易的,社會影響惡劣的,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爲嚴重後果的,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

3、強迫交易罪必須發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行爲人與被害人之間有交易事實存在,雖然這種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強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

三、強迫交易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1、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2、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易相對方的合法權益和商品交易市場秩序;

4、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爲。

強制他人簽訂合同構成強迫交易罪,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強迫交易罪是違反他人自由意志的行爲,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需要發生在商品交易中,需要行爲人與被害人之間有交易事實存在,這項罪名侵犯的客體是市場交易秩序和對方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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