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私闖民宅偷東西如何處理?

小孩私闖民宅偷東西如何處理?

如果未成年人闖入民宅的話不構成犯罪,未滿14歲不予處罰,如果已滿14歲的話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相關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處罰,但會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從輕酌情處理。

首先,如果私闖民宅已經構成犯罪的話,那麼將會處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未構成犯罪的話,將會除以十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進行犯罪的話,在處罰方面會對其進行從輕處理。如果未滿14歲的話,將交由家長進行教育處理。

首先盜竊罪的認定是要金額爲2000元以上,而且盜竊罪的構成包括入室盜竊,所以沒有私闖民宅這一說法。就是說這個未成年如果偷的東西的價值超過2000元的話,那麼就被認定爲盜竊罪。

如果他的實際年齡在偷東西的那一天還不到16歲,那麼就可以可免於起訴。但是,如果情節惡劣,數額巨大的話就要被安排到未成年人管教所進行管教。其監護人都要負相關監護責任。

侵入他人住宅,不構成犯罪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其中未滿十四周歲的,不予處罰,但應責令監護人監護人嚴加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私闖民宅是一個法律中規定的非法行爲,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經住宅主人許可或有權機關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爲。私闖民宅會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相關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基於此,我國《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三)的規定給予處罰。

在司法實踐中,區分"私闖民宅"罪與非罪的關鍵,主要從行爲人主觀上是否故意,客觀上是非違背住宅主人意願強行侵入及主觀動機(如:尋釁滋事尋釁滋事等)和社會危害性等方面來予以認定。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一般情況下,犯罪行爲人私闖民宅的行爲,是常常和其他犯罪行爲結合在一起進行的,比如說私闖民宅之後盜竊的、私闖民宅之後搶劫的等,人民法院此時是會根據該犯罪嫌疑人的具體的行爲情節確定量刑的,一般是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