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故意傷害如何走法律程序

對方故意傷害如何走法律程序

一、對方故意傷害如何走法律程序?

故意傷害需要先報警,公安機關依法做傷情鑑定,輕傷以下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輕傷以上的,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依法審理並判決。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被害人傷情構成輕傷、重傷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對故意傷害他人致輕傷,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傷情達不到輕傷的,應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二、故意傷害不構成犯罪民事賠償糾紛可以起訴嗎?

可以,民事賠償糾紛的起訴條件是: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故意傷害涉嫌犯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

(三)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四)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爲造成的;

(五)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四、故意傷害涉嫌犯罪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總的來說,遭受到故意傷害行爲以後要在第一時間報警處理,但也不是所有的故意傷害行爲都構成刑事犯罪,而且公安機關一定會調查清楚故意傷害的具體原因,如果雙方都有過錯,且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調解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