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幼兒園是否構成犯罪?

非法經營幼兒園是否構成犯罪?

一、非法經營幼兒園是否構成犯罪?

非法經營幼兒園是有可能會構成犯罪的。

無證開設幼兒園肯定是屬於違法行爲,開設幼兒園要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證等的證件,無證經營由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查處。

下列違法行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一)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檔案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爲;

(二)無須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檔案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

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爲;

(三)已經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檔案,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爲;

(四)已經辦理註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後未按照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爲;

(五)超出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檔案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爲。

前款第(一)項、第(五)項規定的行爲,公安、國土資源、建設、文化、衛生、質檢、環保、新聞出版、藥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許可審批部門(以下簡稱許可審批部門)亦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予以查處。但是,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爲,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非法經營罪的認定是什麼?

1、本罪的刑事違法性與其行政違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說,非法經營者必然違反有關的工商法規、沒有行政違法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在我國目前行政經濟法規不很健全的情況下,考察某一經膏行爲是否違反國家規定,一定要把國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對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於取締的,要因勢利導,使其向有利於社會的方向發展,不要輕易作犯罪處理。

2、本罪在主觀上要求行爲人必須是出於故意,對於因不知其爲非法而進行非法經營的,不認爲構成本罪,而只能給予行爲人以行政處罰。

3、本罪在犯罪情節上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應以非法經營額和所得額爲起點,並且要結合行爲人是否實施了非法經營行爲,是否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是否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等來判斷。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違反法律規定經營幼兒園的,那麼將有可能會構成犯罪行爲,畢竟在我們國家《刑法》第225條當中,已經明確的規定有非法經營罪。但是從犯罪的構成要件和犯罪的立案標準上來看,必須要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纔有可能會構成這種犯罪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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