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到了檢察院不起訴會怎麼樣?
檢察院不予起訴的,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嫌疑人被羈押的,應當立即釋放。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二、檢察院酌情不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因防衛過當或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並造成不應有危害而犯罪的;
2、爲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
3、在犯罪過程中自動終止或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
4、被脅迫誘騙參加犯罪的;
5、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後立功的;
6、犯罪輕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較重而有立功表現的。
三、檢察院法定不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滿足哪些條件檢察院才能提起公訴?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
2、證據確實、充分;
3、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案件到了檢察院即意味着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已經結束,如果不符合起訴的條件公安機關也不會貿然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到了檢察院不起訴即意味着嫌疑人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公安機關對檢察院不予起訴的決定有異議的也能申請複覈。
透過上述文章中的內容,詳細大家已經對案件到了檢察院不起訴會怎麼樣問題有了一定的瞭解,建議大家可以多多瞭解一些這方面相關的法律知識,纔可以在遇到法律問題的時候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其他需要幫助的法律問題,可以諮詢律師給您解答。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