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監視居住是否算刑期?

法律規定監視居住是否算刑期?

一、監視居住是否算刑期?

監視居住是否算刑期,根據不同情況來判斷。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採取監視居住的,監視居住期間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應當折抵刑期。

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爲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監視居住的場所一般有兩種:

1、一種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

2、另外一種是指定的場所,如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的場所指定爲賓館等場所。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爲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監視居住條件是什麼?

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爲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爲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爲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採取監視居住這樣的一種措施,是否能夠在事後定罪量刑完成是否能夠折抵刑期,根據不同的情況來進行不同的處理的,比如說如果是在原來的居住地監視居住的話,是不能夠折抵刑期,但是如果是在指定的地點監視居住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