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在監獄執行還是在看守所執行?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還與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不同。拘役是刑罰的一種。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拘役在監獄執行還是在看守所執行?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還與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不同。拘役是刑罰的一種。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人實行的行政處罰

 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前,剩餘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爲執行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執行刑罰。

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請,管教民警簽署意見,經看守所所長審覈後,報所屬公安機關批准。對於准許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應當發給回家證明,並告知應當遵守的相關規定。罪犯回家時間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將刑期末期作爲回家時間,變相提前釋放罪犯。

對於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採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體在哪個拘留所,這個一般是就近原則,離那裏近就在那裏,當然本地有拘留所,就關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當然現在基本上每個縣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對於拘役類刑罰,其實靈活性比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在看守所或者七天監管場所執行,這些都是可以的。

在我國的刑事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措施中,拘役是刑事犯罪的一種比較輕的處罰,一般刑期都比較短,而且不往監獄裏面送,拘役一般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具體的執行期間,可以回家,如果參加勞動的還要發給其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