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構成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罪如何量刑?
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罪的量刑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拒絕實行違反會計法、統計法行爲的會計、統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打擊報復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或者其他權利受到損害的。
2、打擊報復手段惡劣的。
3、打擊報復致使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殺的。
4、打擊報復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三、構成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罪不服一審量刑上訴需準備哪些材料?
1、上訴狀(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3、相關證據。
四、打擊報復會計人罪判刑後有立功表現可以減刑嗎?
可以減刑,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五、打擊報復會計人罪判刑後減刑的流程有哪些?
1、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
2、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出具審查意見;
3、監獄將擬提請減刑的罪犯名單以及減刑意見在監獄內公示;
4、對犯罪分子執行減刑手續。
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罪的犯罪主體比較特殊,只能是公司、企業或者機關團體的領導人,身爲會計,在從業過程中必須依法履行相應的工作職責,不能做出違反會計職業道德的行爲,如果會計協助公司做假賬本或者協助公司實施其他的犯罪行爲,會計也會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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