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最多關押多久?

尋釁滋事罪最多關押多久?

一、尋釁滋事罪最多關押多久?

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第二百九十三條 之一【催收非法債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

二、尋釁滋事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二、尋釁滋事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尋釁滋事犯罪多發生在公共場所(也有一些發生在偏僻隱蔽的地方),常常給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造成損害,但是尋釁滋事罪一般侵犯的並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個社會挑戰,蔑視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制。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無事生非,起鬨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爲。本條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行爲方式具體規定爲: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隨意毆打他人,是指出於耍威風、取樂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毆打相識或者素不相識的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其動機是透過尋釁滋事活動,追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綜合上面所說的,尋釁滋事的行爲是嚴重的擾亂了我國的治安秩序,也會讓他人的財產和人身安全受到傷害,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情形大小來進行判定,輕者五年以下,重者是可以按十年的有期徒刑來進行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