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判多久,如何量刑處罰?

非法拘禁判多久,如何量刑處罰?

非法拘禁是一種嚴重剝奪公民身體自由的行爲,公民的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產、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從事一切正常活動的可能。構成非法拘禁罪如何量刑?具體判多久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解答。

根據《刑法》第238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從重處罰。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毆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過程中,對被害人實施了毆打、侮辱行爲,如打罵、遊街示衆等。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入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是指在非法拘禁過程中,由於捆綁過緊、長期囚禁、進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體健康受到重大傷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問不堪忍受,自傷自殘,身體健康受到重大傷害的。“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過程中,由於捆綁過緊、用東西堵住嘴導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間自殺身亡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過程中,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按照故意傷害罪或者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時,故意使用暴力損害被害人的身體健康或者殺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傷殘、死亡的。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對具有爲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爲,也要按照非法拘禁罪處罰。“爲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爲了脅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債務,而將他人非法扣留,剝奪其人身自由的行爲。

雖然法律並沒有規定非法拘禁罪屬於特殊主體的犯罪,但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此罪的,則是要從重處罰。涉嫌非法拘禁罪後果還是比較嚴重的,因此小編建議最好還是委託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解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