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年輕人可能比較衝動,在與他人發生糾紛的時候,往往就會大打出手。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會造成對方人身的傷害,那現實中要是打人輕傷法律怎麼判呢?這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法律中對該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又是如何規定?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打人致人輕傷怎麼辦
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是這並不是說所有的打人行爲都是犯罪。
2005年《公安部關於辦理傷害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因家庭瑣事,民間糾紛引起的傷害案件,雖然行爲人給被害人所造成的損傷已經達到輕傷程度,但是行爲人確有悔改表現,而且當事人雙方自願和解,已就損害賠償問題達成協議並已給付,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爲犯罪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被害人不追究打人致輕傷的責任的話,可以調解處理。
但不能調解時,就需要按照先前做出的傷情鑑定結果,並根據傷情鑑定結果作出處理。
打人致人輕傷的,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具體量刑如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裏所說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
(3)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3.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打人致人輕傷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家事或者其他民間糾紛引起的,情節顯著輕微並且當時雙方自願和解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可以不作爲犯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