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處置扣押的財產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年滿l6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爲本罪的主體,單位也可成爲本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具有明知犯罪而爲之的心理。對於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司法機關已向被執行人發放了通知書,被執行人已喪失了部分處分權,這是已爲被執行人明知的,但仍採取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的手段處分巳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行爲人在主觀上具有明顯的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二、非法處置扣押財產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行爲人涉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嚴重妨害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的;
2、使國家、集體、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三、非法處置扣押財產的行爲有哪些?
(1)隱藏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2)轉移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3)變賣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4)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四、非法處置扣押財產罪的批捕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事實上,任何犯罪行爲只有同時滿足以上4方面構成要件的才能定罪量刑,構成要件也直接影響到對犯罪嫌疑人以哪個罪名定罪,雖然犯罪行爲的構成要件是一樣的,但是犯罪行爲不同,構成要件的具體內容也不能一概而論,像有些犯罪行爲在主觀方面就只能是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