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犯罪怎麼判

看具體情況定。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要根據具體的犯罪行爲和犯罪情節,依照具體罪名的相應量刑標準判決。

18歲犯罪怎麼判

1、未滿14週歲的人實施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爲不認爲是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

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只有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行爲,才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未成年人在14歲以前和14至16歲期間都實施了上述行爲,那麼只對14至16歲期間的行爲承擔刑事責任,14歲以前的行爲不是犯罪,不能一併作爲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已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爲,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未成年人在年滿16週歲前後都實施了上一個問題所說的犯罪行爲以外的其他犯罪行爲,那麼只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滿16歲以後的行爲的刑事責任,對16歲以前的行爲不作爲犯罪一併追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規定,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必須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也就是說,不滿十八歲是一個法定從寬處罰的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