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聚衆鬥毆罪能判緩刑嗎

持械聚衆鬥毆罪能判緩刑嗎

我們發現很多聚衆鬥毆行爲的當事人都是持械進行的,因此雖然《刑法》中規定的是聚衆鬥毆罪,但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還是習慣性的稱之爲持械聚衆鬥毆罪。那實踐中,犯了持械聚衆鬥毆罪能判緩刑嗎?詳細內容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聚衆鬥毆罪怎麼判

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

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持械聚衆鬥毆罪能判緩刑嗎

根據我國《刑法》第72條、第74條的規定,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對象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輕重是與犯罪人被判處的刑罰輕重相適應的。我國刑法典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對象規定爲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爲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爲適用緩刑的對象。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爲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予關押不至於危害社會的,才能適用緩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較深,有再犯之虞,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適用緩刑。

如果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他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使用緩刑確實不致於再危害社會,可以宣告緩刑。

對於聚衆鬥毆罪其實也是有可能被判緩刑的,當然這還要看犯罪的具體情節,以及律師在訴訟過程中的辯護。而要是被判緩刑的話,那同時也會有一個考驗期,只有在考驗期滿沒有再犯新罪、發現漏罪、違反規定的,那麼纔不執行原判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