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如何判斷爲重婚罪?

婚外情如何判斷爲重婚罪?

一、婚外情如何判斷爲重婚罪?

必須達到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結果,才構成重婚罪,如果只是婚外情或者出軌等情況,是不屬於重婚罪的認定條件的,具體情況可以由當事人提交上述證據並由法院進行判決。

婚外情必須存在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才構成重婚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爲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爲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爲。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但還要注意,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二、重婚罪屬於自訴案件嗎?

重婚罪屬於可自訴,也可公訴的案件。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訴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構受理的,或者認爲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二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構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構立案偵查。

對於重婚罪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

重婚罪的客觀方面是,有配偶而跟另外的異性重婚,又或者是明知道他人已經有配偶但是仍然與他人結婚的行爲。這種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爲,既可以是登記婚姻也可以是事實婚姻。

存在婚外情的情況,需要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才構成重婚罪,重婚罪可以認定爲自訴案件,也可以認定爲公訴案件,對於重婚罪來說,犯罪事實清晰,證據充分的,需要由法院審理判決,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責任,重婚罪的犯罪主體要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