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打麻將要被關多少年

參與打麻將要被關多少年

一、參與打麻將要被關多少年?

利用打麻將賭博被行政拘留的話,期限不會超過十五天;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爲目的,爲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我國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法律規定已經很清晰明確,沒有必要再出什麼新規定,而且對於限制人身自由的決定必須是法律的形式予以確定,“規定”明顯無此法律效力

警方強調,公安機關始終堅持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以麻將爲載體進行賭博,那就是違法行爲!但是親屬之間,不以盈利爲目的,以麻將、撲克爲載體,進行娛樂休閒活動,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一般不予以處罰。

結合相關法律規定,“麻將娛樂”與“麻將賭博”的界限如下:

不以營利爲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參與者不滿十人,區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處罰。

賭博犯罪,是指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行爲。如果參與賭博活動,涉及金額很小,僅僅是爲了消遣、娛樂的,不構成犯罪。當然,以營利爲目的,並不要求行爲人一定要實際上贏利賺錢,只要是主觀上有獲取錢財的目的,並且實施了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行爲,即使事實上沒有贏得錢財甚至輸錢賠本,也不影響構成犯罪。

二、構成賭博犯罪的行爲有哪些?

(一)聚衆賭博,即爲賭博活動提供賭場、賭具,組織、招引他人蔘加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的行爲。聚衆賭博時,行爲人有的自己也參加賭博,有的則本人不參加賭博,但都屬於聚衆賭博的情況;

(二)開設賭場,即以營利爲目的,營業性地爲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組織賭博的行爲;

(三)以賭博爲業,即以賭博爲常業,以賭博所得爲主要生活來源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行爲。

在我國打麻將是一種娛樂項目,但是有些人卻以打麻將爲幌子,開設賭場聚衆賭博來謀取違法所得,對於這種賭博的違法行爲我國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給予打擊和制裁,輕者行政處罰,重者就要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