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對傳播淫穢物品罪量刑處罰

怎麼對傳播淫穢物品罪量刑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錄像帶等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犯傳播淫穢物品罪。當然,如果沒有達到情節嚴重標準,則不構成本罪。另外,犯本罪行爲人主觀上是故意,但不具有牟利目的,如果行爲人以牟利爲目的,則不以本罪論處。那麼,該怎麼對傳播淫穢物品罪量刑處罰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叫傳播淫穢物品罪

(一)傳播淫穢物品罪的概念

傳播淫穢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爲目的,在社會上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行爲。

(二)傳播淫穢物品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淫穢物品的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行爲。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構成本罪。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但行爲人不必出於牟利目的。

二、怎麼對傳播淫穢物品罪量刑處罰

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傳播淫穢物品罪,需要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第一,構成本罪需要情節嚴重,情節不嚴重的不是犯罪;第二,行爲人主觀上是故意,而且不具有牟利目的,否則不犯本罪;第三,本罪的主體包括單位,而不僅限於自然人。

三、如何認定傳播淫穢物品罪?

關於傳播淫穢物品罪的認定主要從以下幾點來看:

(一)、嚴格認定淫穢物品的範圍。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爲淫穢物品。

(二)、嚴格掌握傳播的概念。對於個人收藏或者在親友間傳播的,應予以批評教育並收繳其淫穢物品,但不構成本罪。

(三)、嚴格把握“情節嚴重”這一要件。

此外,我們還要注意的是本罪與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界限。兩罪之間有着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傳播淫穢罪在主觀上沒有以牟利爲目的。而後罪必須以牟利爲目的。前罪作爲一個新罪名而獨立存在,其實際意義在一彌補後一罪在主觀上限制過於嚴格的不足。

本站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到此。實踐中,首先需要認定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爲構成犯罪,那之後才能依法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現實中要是向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話,此時是會從重做出處罰。若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