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哪個重?

一、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哪個重?

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哪個重?

1、尋釁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十年有期徒刑,而故意傷害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從法定最高刑考察,故意傷害罪顯然比尋釁滋事罪更嚴重。但從入罪門檻考察,尋釁滋事罪顯然又比故意傷害罪嚴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才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的區別

1、在主觀故意方面

故意傷害罪主要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爲會傷害他人的身體健康,並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行爲。

尋釁滋事罪中的毆打是一種隨意性的行爲,其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破壞社會秩序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其動機就是爲了滿足耍威風、取樂等不正常的精神心理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2、在客觀行爲方面

故意傷害所侵害的對象往往比較特定,一般是認識的或有過節的人,且在傷害行爲實施之前往往有一個準備過程

尋釁滋事往往對對方的人是見一個打一個,侵害的對象比較隨意,只爲了追求興奮而不計後果,在行爲發生時大多是臨時起意的,對認識或素不相識的人無理無故進行毆打,是一種想打就打的流氓作風。

3、在客體方面

故意傷害罪所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利,是單一客體。而隨意毆打構成尋釁滋事罪所侵害的不僅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還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且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是該罪的主要特徵。

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的區別是比較大的,向比較而言,觸犯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分子造成的損害程度一般比較大,且故意傷害行爲實施之後,輕則會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重則會威脅到生命安全,而尋釁滋事罪一般只是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故此故意傷害罪的量刑重於尋釁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