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到容留一般多久判刑?

被抓到容留一般多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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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是指以金錢、物質或者其他利益爲手段,誘使他人賣淫,或者爲他人賣淫提供場所,或者爲賣淫的人與嫖客牽線搭橋的行爲。

2、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三百六十一條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3、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處罰標準根據刑法第359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4、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加重處罰事由犯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而情節嚴重的,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多次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

(二)引誘、容留、介紹多人賣淫的;

(三)引誘、容留、介紹明知是有嚴重性病的人賣淫的;(四)容留、介紹不滿十四歲的幼女賣淫的;

(四)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根據《刑法》第354條的規定,犯本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1]

依照《刑法》第356條之規定,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過本罪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六十一條: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於容留他人吸毒罪,應當區別以下三種不同的犯罪行爲,分別予以從輕到重的處罰;對單純容留行爲的,應當處以相對較輕的刑罰;對以牟利爲目的的容留行爲的,應當在法定刑幅內處以相對較重的刑罰;對以販賣毒品爲目的的容留行爲的,應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從重處罰,並在此基礎上與販賣毒品罪進行數罪併罰。

容留他人賣淫或者吸毒其實就相當於在幫助他人一樣,屬於共犯行爲,所以千萬不要因爲一時的金錢所迷惑,而幫助他人、容留他人進行這些違法的勾當,反而把自己帶到一個深坑裏面去,一旦發現有人吸毒、賣淫立刻打電話進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