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團伙四川是怎麼處罰的?

犯罪團伙四川是怎麼處罰的?

一、犯罪團伙四川是怎麼處罰的?

團伙犯罪的量刑,是根據他們的作案情況量刑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如果是團伙一般成員,而且事先不知道且發生時也沒有實施,則不構成犯罪;團伙犯罪,只是口頭用語,在《刑法》中稱爲“共同犯罪”。團伙犯罪的量刑,是根據他們的作案情況量刑的。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對於沒有從事組織、指揮活動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應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從犯也應對自己參與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團伙犯罪會根據主犯與從犯分別犯的罪來進行處罰。共同犯罪案件中,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依據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進行處罰,除了對自己直接實施的具體犯罪以及其結果承擔刑事責任外,還要對集團成員,按該集團犯罪計劃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

二、團伙犯尋釁滋事罪怎麼量刑?

團伙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是:有實施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或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各種法定尋釁滋事行爲的,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糾集他人多次實施犯罪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尋釁滋事被刑拘後不一定會判刑。刑拘是一種刑事偵查強制措施,偵查過程中或者偵查結束後,如果偵查機構認爲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則可以決定撤銷案件;移送公訴機構審查起訴後,公訴機構認爲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經過審判,法庭認爲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宣告無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責任。

團伙犯罪按照共同犯罪處罰,存在團伙犯罪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情況,對犯罪團伙的主犯要從重處罰,按照所有犯罪行爲進行處理,可依法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犯罪團伙的從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判管制、拘役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