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程序之後怎麼處理?

一、沒收程序之後怎麼處理?

沒收程序之後怎麼處理?

沒收程序之後的處理方式是:需要積極的配合,或者向相關部門提起行政複議。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進行刑事訴訟活動的話,是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的。對於犯罪的違法所得,人民法院是需要依法予以沒收的。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是值得稱讚的,有其打擊貪污賄賂、恐怖活動犯罪的重大意義。

二、沒收違法所得處理程序是什麼?

(1)申請的提出:應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級檢察院,向對應的中級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如被告人系在審理過程中死亡的,原審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請。

(2)法院審查、受理:法院對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應在7日內審查完畢,決定是否受理。決定受理的,應在十五日內發出通知,期限爲六個月。範圍:應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或法院予以刊登,並在法院欄張貼、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親屬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聯繫方式的,應直接告知並記錄在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親屬、其他利害關係人參加訴訟。上述人等應在期限內申請參加訴訟,可以委託代理人。其他厲害關係人是指對申請沒收的財產主張所有權的人。

(4)審理。時效期滿後,法院應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根據不同情況,法院會作出沒收或駁回申請的裁定。

(5)終止審理情形:在審理沒收違法所得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歸案的,應當終止審理。

(6)不服沒收或駁回申請裁定的救濟:

1、對沒收財產的裁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親屬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在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提起上訴;檢察院對駁回申請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在五日內提出抗訴。

2、沒收違法所得的裁定生效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並提出異議的,法院應視情形不同分別處理:原裁定正確的,予以維持;原裁定確有錯誤的,應撤銷原裁定,對涉案財產一併作出處理。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予以糾正已生效的沒收違法所得裁定。

我國對於違法犯罪行爲下的非法所得是有着可以沒收的權利的,執行沒收的程序需要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去執行。如果當事人對於沒收的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申請重新進行調查,並根據要求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