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速裁程序辦案流程是什麼?

一、刑事速裁程序辦案流程是什麼?

刑事速裁程序辦案流程是什麼?

方案(一):速裁合議庭採取待分案制度 民商事案件錄入系統後暫分至承辦法官系統,能夠調解的案件承辦法官按照法定程序結案。

方案(二):速裁合議庭採取登記待分案制度民商事案件錄入系統後暫分至立案庭庭長系統,承辦法官先接受紙質卷宗進行庭前調解和庭前準備,能夠調解的案件由庭長將電子卷宗分至承辦法官審判系統按照法定程序案。

方案(三)、速裁合議庭採取預分案制度庭長按照專業化和結案快慢將立案視窗繳費後的紙質卷宗暫分由承辦法官進行庭前調解和庭前準備工作。對調解成功的案件退回庭長,由庭長將紙質卷宗退回立案視窗掛案號錄入系統,錄入系統後立案視窗將紙質卷宗連同電子卷宗分至速裁合議庭承辦法官審判系統,承辦法官按照法定程序案。

二、速裁案件辦案時間是多久?

1、辦案時間

方案(一)、速裁合議庭承辦法官最長20日內將未能調解成功的民商事案件退回庭長進行繁簡分流。對退回的案件(被告傳喚不到庭的除外)應附有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起訴或反訴狀副本、答辯狀副本、舉證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回證、送達地址確認書及進行先期調解的筆錄等庭前準備階段法律文書。

方案(二)、速裁合議庭承辦法官最長30日內將未能調解成功的民商事案件退回庭長進行繁簡分流。對退回的案件(被告傳喚不到庭的除外)應附有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起訴或反訴狀副本、答辯狀副本、舉證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回證、送達地址確認書及進行先期調解的筆錄等庭前準備階段法律文書。

方案(三)、對繳費後的民商事案件,由法警送達(被告傳喚不到庭的除外):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起訴或反訴狀副本、答辯狀副本、舉證通知書、送達地址確認書等相關法律文。法警一般應在15日內完成送達工作。

2、退案時間

方案(一)、速裁合議庭承辦法官對20日內仍未能調解或沒有上述法律文書的案件,須按照法定程序結案。

方案(二)、速裁合議庭承辦法官對30日內仍未能調解或沒有上述法律文書的案件,須按照法定程序結案。

目前我們國家關於具體的刑事類型的案件是有非常明確的處理流程方面的規定的,比如說在審理案件的期限方面也是有限制性的規定,如果是適用速裁程序辦案的話,相對來說時間就比較短,大概在20天之內的時間就需要完成最終的審理和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