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主犯判緩可以嗎?

一、尋釁滋事罪主犯判緩可以嗎?

尋釁滋事罪主犯判緩可以嗎?

尋釁滋事的主犯只要符合緩刑要件,就可以宣告緩刑。但如果屬於有組織的犯罪集團犯尋釁滋事罪,主犯是不能適用緩刑的。對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的罪犯,可以適用緩刑,符合上述條件不滿十八週歲的、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罪犯,應當宣告緩刑。

尋釁滋事罪的主犯只要被判處了刑罰在3年以下,並且不是累犯,符合判緩刑的條件,是有可能被判處緩刑的。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二、尋釁滋事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爲。根據法律的規定,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爲情節惡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犯罪。對於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爲,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爲論處。

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尋釁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糾集他人三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後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如果符合緩刑的條件,是可以判緩刑的,尋釁滋事的行爲必須情節惡劣或情節十分嚴重,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纔會構成犯罪。對於情節較輕,危害性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爲,會按照治安管理規定進行治安處罰,不會被認定爲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