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判幾年

無期徒刑可以說是無限期徒刑。兩年以上表現好的話可以申請減刑。

無期徒刑判幾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七條無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爲: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爲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爲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條無期徒刑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