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犯詐騙罪通緝怎麼處理?

觸犯詐騙罪通緝怎麼處理?

1、只有公安機關有權發佈通緝令,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單位、組織和個人都無權發佈。人民檢察院在自偵案件中,需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時,經檢察長批准,作出通緝決定後,通知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發佈通緝令。

詐騙被上網通緝,不是以涉案金額來定,而是以案件的性質來定的。當然,涉案數額越大,被通緝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詐騙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並且知道犯罪嫌疑人的資訊,就可以上網通緝了。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佈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佈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佈。

2、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

3、被通緝的對象必須是依法應當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已經被捕而在羈押期間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4、通緝令中應當寫明被通緝人的姓名、別名、曾用名、綽號、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出生地、戶籍所在地、居住地、職業、身份證號碼、衣着和體貌特徵並附被通緝人照片,可以附指紋及其他物證的照片。除了必須保密的事項以外,應當寫明發案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案情。

5、通緝令發出後,如果發現新的重要情況可以補發通報。通報必須註明原通緝令的編號和日期。

6、有關公安機關接到通緝令後,應當及時佈置查緝。抓獲犯罪嫌疑人後,應當迅速通知通緝令發佈機關,並報經抓獲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憑通緝令羈押。原通緝令發佈機關應當立即進行覈實,依法處理。

7、被通緝的人已經歸案、死亡,或者通緝原因已經消失而無通緝必要的,發佈通緝令的機關應當立即在原發布範圍內通知撤銷通緝令

通緝令主要針對的就是實施犯罪行爲之後逃跑的犯罪行爲人,通緝令只能由我國的公安機關發佈,在通緝令發佈之後,在逃的犯罪行爲人就會被多個地方的公安機關聯合抓捕,被抓捕歸案之後,人民法院會結合犯罪行爲人實施詐騙行爲的犯罪所得等因素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