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經濟犯罪判多少年?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集資詐騙經濟犯罪判多少年?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犯罪數額達到10萬元的,在六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犯罪數額達到50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在六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個人犯罪數額每增加4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單位犯罪數額每增加2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增加一個月刑期。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犯罪數額達到30萬元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個人集資詐騙數額達到24萬元不滿30萬元,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爲“其他嚴重情節”,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①假冒國家機關或者公益性組織實施集資詐騙的;②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③被害人主要爲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犯罪數額達到150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單位集資詐騙數額達到120萬元不滿150萬元,並有本條第2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爲“其他嚴重情節”,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個人集資詐騙數額每增加1.5萬元,增加一個月刑期;單位集資詐騙數額每增加7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增加一個月刑期。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犯罪數額達到100萬元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個人集資詐騙數額達到80萬元不滿100萬元,並有本罪第2條第2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爲“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犯罪數額達到500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單位集資詐騙數額達到400萬元不滿500萬元,並有本罪第2條第2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爲“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個人集資詐騙數額達到100萬元不滿800萬元的,每增加20萬元,增加一個月刑期;超過800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50萬元,增加一個月刑期。單位集資詐騙數額達到500萬元不滿4000萬元的,每增加100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增加一個月刑期;超過4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250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增加一個月刑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但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超過基準刑的100%(已在確定基準刑時評價的除外):

(1)個人集資詐騙100人以上的,或者單位集資詐騙200人以上的;

(2)系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的;

(3)假冒國家機關或者公益性組織實施集資詐騙的;

(4)爲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而進行集資詐騙或者將贓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5)被害人主要或者有相當數量爲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

(6)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7)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寬處罰:

(1)案發後涉案贓款、贓物被司法機關扣押,被害人損失絕大部分被挽回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2)積極退贓退賠,避免或者減少損失結果發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3)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如果是集資詐騙罪中,他的判刑是要看當事人的具體犯罪數額,而且要區分當事人,他到底是以個人的自然人名義進行的集資詐騙,還是說他從事的單位集資詐騙,如果是個人,那麼他的詐騙數額只要達到了10萬元就可以立案,如果是單位,那麼達到了50萬元就會進行立案,通常也是六個月的,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