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規定“暴力”爲犯罪的要件。如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抗稅罪、強迫交易罪、強姦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搶劫罪、妨害公務罪、妨害作證罪、強迫賣血罪等等。這類犯罪除少數只以暴力爲要件外,多數犯罪還規定可以以脅迫、其他方法、手段構成犯罪。
(2)雖然沒有直接規定“暴力”,但是法律用語事實上是指該種犯罪是以暴力(包括以暴力爲脅迫內容)的行爲實施的,刑法上則以“叛亂”、“暴亂”、“強制”、“綁架”、“毆打”、“聚衆擾亂”、“聚衆鬥毆”、“劫奪”、“越獄”、“強迫”、“阻礙”等來表示。如武裝叛亂、暴亂罪、綁架罪、劫奪被押解人員罪、越獄、聚衆持械劫獄罪、強迫賣淫罪等。
(3)既沒有直接規定暴力爲要件,法律用語也並不意味着該類犯罪只能以暴力行爲實施,但實踐中該類犯罪通常是以暴力行爲實施的,傳統觀念及理論上也認爲該類犯罪就是暴力犯罪。如爆炸罪、放火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犯罪。
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存在打架鬥毆的情況,即使是沒有達到輕傷以上的法律後果,那麼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當中的規定,也是可以採取行政拘留這樣的一種處罰的措施。如果達到輕傷以上的法律後果,那麼首先是需要由公安機關對此立案偵查,在這個過程當中也可以採取刑事拘留。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時,可以透過運用法律知識或者是相關專業人員的幫助來解決,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上述的文章內容中已經對打人者什麼時候才能拘留?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對於該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的話,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
在上面的文章內容中,我們已經解答了關於毆打他人屬於暴力犯罪嗎的問題,相信大家已經對此有一定的瞭解了。如果本篇文章還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以在線爲您解答。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