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規定組織賣淫罪量刑2022年是怎樣的

法律中規定組織賣淫罪量刑2022年是怎樣的

一、法律中規定組織賣淫罪量刑是怎樣的

組織賣淫罪,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爲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爲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什麼是組織賣淫罪?

(一)組織賣淫罪的概念。

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僱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從事賣淫活動的行爲。

(二)組織賣淫罪的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組織賣淫的犯罪對象是“他人”,不是指一個人,而是指多人。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他人”主要指婦女,但同時還包括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以及男性。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組織、策劃、指揮他人賣淫的行爲。組織他人賣淫的具體手段,主要是招募、僱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組織、策劃、指揮三種行爲,都是組織賣淫的行爲,都具有明顯的組織性,行爲人只要具備其中一種或者數種行爲,就可認定其實施了組織賣淫行爲。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但構成本罪,必須是賣淫的組織者,賣淫的組織者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個團伙。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具有組織他人賣淫的“組織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是在實施組織他人進行賣淫活動的行爲,並且明知這種組織行爲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到此。從上文很明顯就看出我國《刑法》在對組織賣淫罪的處罰上是根據具體情節的輕重來量刑的,如果有屬於情節嚴重的情形,就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如果沒有這些法定的情節嚴重的情形,就只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