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僞造證件罪一般判幾年

涉嫌僞造證件罪一般判幾年

一、涉嫌僞造證件罪一般判幾年?

我國沒有僞造證件罪,相關的罪名是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僞造國家機關證件案件中嫌疑人有哪些訴訟權?

(一)可以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法官助理、書記員、公訴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迴避;

(二)可以提出證據,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

(三)被可以自行辯護;

(四)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後作最後陳述。

三、僞造國家機關證件案件中證人可以不出庭作證的情形有哪些?

(一)庭審期間身患嚴重疾病或者行動極爲不便的;

(二)居所遠離開庭地點且交通極爲不便的;

(三)身處國外短期無法回國的;

(四)有其他客觀原因,確實無法出庭的。

四、僞造國家機關證件案件可以延期審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

(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三)由於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可見,法律制度中實際上並沒有僞造證件罪,在司法實踐中,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纔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利用僞造的國家機關證件實施了其他的犯罪行爲,法院將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數罪併罰。單就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的這種犯罪行爲來講,刑事處罰標準也不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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