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銷售有毒食品罪既遂怎麼處罰?

一、犯了銷售有毒食品罪既遂怎麼處罰

犯了銷售有毒食品罪既遂怎麼處罰?

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判處罰金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就按照對應的其他犯罪來量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構成要件

(一)、犯罪客體:侵犯的客體爲複雜客體,包括了國家對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秩序和廣大消費者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權利。

(二)、犯罪的主體: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單位犯的,實行雙罰制。

(三)、犯罪主觀方面: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爲行爲犯。只要行爲人出於故意實施了在所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爲,或者明知是摻有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仍然予以銷售的行爲,就構成。如果有以上行爲,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損害,在量刑時作爲量刑情節適用。

(四)、犯罪客觀方面: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對生產、銷售的食品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爲。

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認定

(1)、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是否違反食品衛生法規,尤其注意是否違反《食品衛生法》。違反食品衛生法規是構成本罪的前提,不違法就不構成犯罪。

(2)、生產銷售的食品是否是有毒、有害的食品。判斷食品中是否含有有毒、有害,要由專業的食品衛生監督機關進行鑑定。如果無毒、無害或者毒性很小,危險性也很小,則不構成犯罪。

食品安全對於身體健康十分重要,如果生產商將有毒有害的物質摻雜到食品裏,並且進行銷售,會危害人體健康,構成了違法犯罪行爲,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根據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最低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需要繳納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