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麼判斷是否過失犯罪
可以預見到社會危險後果的發生,因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造成社會危害的,屬於過失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二、過失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1、疏忽大意的過失,即行爲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了這種結果;
2、過於自信的過失,行爲人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這種結果;
3、單位過失犯罪。
如果單位在集體研究或者負責人員決定實施某種行爲的時候,明知該行爲是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爲(包括作爲和不作爲),雖不希望該行爲引起危害社會的結果,但是應當預見可能引起危害結果,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卻輕信可以避免,因而決定實施了該行爲,並引起了嚴重危害社會的結果。
同時,過失犯罪有以下特徵:
1、過失犯罪行爲本身蘊涵着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會的行爲。
2、過失犯罪行爲本身是錯誤行爲,即屬於不適當的、應當受到譴責的行爲。
3、一般情況下,過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嚴重危害社會的結果時刑法纔將其規定爲犯罪,行爲人才承擔刑事責任,所以行爲的社會危害性不是表現在主觀意志上,而是體現在客觀效果上。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疏忽大意造成危害社會危害後果的發生,就是過失犯罪。
而刑法有規定的,過失犯罪才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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