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是怎麼處罰

合同詐騙罪是怎麼處罰

合同是爲了保障市場中交易的安全,降低交易風險而存在的,但是合同詐騙還是會有,這就需要法律對合同詐騙進行處罰。本文將爲您詳細介紹合同詐騙的問題。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包括了市場交易中出現的很多合同詐騙的形式,使得更多的認爲交易風險降低,對於市場經濟的執行有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