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中的損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標準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中的損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標準是什麼

一、尋釁滋事罪中的損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標準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中的損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標準是,任意損毀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二、尋釁滋事的行爲有哪些?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三、涉嫌尋釁滋事罪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尋釁滋事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類型?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任意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本身就是尋釁滋事的一種表現形式,但是對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也不僅僅取決於被損壞財物的價值,被任意損壞的公私財物價值不夠2000元並不代表一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確認不構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進行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