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拘役或管制會留案底嗎?

一、判拘役或管制會留案底嗎?

判拘役或管制會留案底嗎?

會留案底,因爲兩者都是刑事處罰,屬於有犯罪記錄。

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如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對他人採取非法剝奪自由的手段,將其鎖、捆在某一地點,其犯罪行爲較輕,但這種行爲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隨時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對於這類犯罪,可給予拘役的刑事處罰。

拘役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確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種類。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3年。

二、拘役和管制可以一起判嗎?

不可以一起執行,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算是較輕的一個主刑。適用於犯罪性質輕微但是仍然需要關押的犯罪分子,關押時間短期,並且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給個月可以回家一到兩天,可以參加勞動並酌量獲取報酬。

拘役和管制都屬於主刑,不可以一起執行,只能單獨判罰,但是會在個人檔案中留下案底,拘役有時間的限制,在1~6個月之間,管制也有時間限制,在3~24個月之間,拘役會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由看守所負責執行,但管制不需要限制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