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作案詐騙罪怎麼算?

團伙作案詐騙罪怎麼算?

一、團伙作案詐騙罪怎麼算?

團伙詐騙罪的認定標準是:主體是二人以上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主觀上有共同的故意;客體是他人財產的所有權;客觀上行爲人透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爲欺騙他人,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然後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遭受財產損失的情形。

詐騙罪是指違法行爲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適用欺騙方法,騙取他人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爲。行爲結構是:行爲人有欺騙行爲,對方產生或者維持認識錯誤,對方基於認識錯誤處分財物,行爲人取得財物,對方遭受財產損失。

詐騙公有私有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五十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爲《刑法》所規定的“金額較大”、“金額巨大”、“金額特別巨大”。

二、詐騙罪會留下案底嗎?

詐騙罪會留案底。案底是指當事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爲的記錄。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它屬於終身記錄。因此我國公民有任何違法犯罪的記錄,都會被終身記錄在檔案當中。

所以詐騙罪,只要立案經過司法判決就有案底。詐騙公私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詐騙罪是一輩子有案底。案底一般指當事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爲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並且永遠保留。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有兩個以上行爲人共同實施詐騙行爲屬於團伙詐騙,詐騙罪受到刑事處罰之後會留下案底,因爲詐騙罪屬於刑事案件,需要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而刑事處罰的記錄由公安機構負責儲存,會伴隨行爲人的一生。詐騙罪所產生的後果不同,對行爲人的處罰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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