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毆打他人致輕微傷夠不夠得上尋釁滋事罪

一、隨意毆打他人致輕微傷夠不夠得上尋釁滋事罪?

隨意毆打他人致輕微傷夠不夠得上尋釁滋事罪

隨意毆打他人致二人以上輕微傷的,構成尋釁滋事罪,根據規定,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

(一)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

(四)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

(五)隨意毆打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六)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七)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二、尋釁滋事的行爲有哪些?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三、涉嫌尋釁滋事罪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四、尋釁滋事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

(三)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四)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爲造成的;

(五)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綜上所述,在尋釁滋事案件中,是否構成刑事犯罪也不完全取決於給受害人造成的損傷程度,因爲尋釁滋事主要是破壞了社會秩序,比如就算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傷,但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嚴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也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