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在公家掛職莫名上班什麼罪名?

一、私自在公家掛職莫名上班什麼罪名?

私自在公家掛職莫名上班什麼罪名?

涉嫌濫用職權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構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爲。

濫用職權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構的正常活動。由於國家機構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致使國家機構的某項具體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構的正常活動,本罪侵犯的對象可以是公共財產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財產。

二、掛職上班冒名頂替判多久?

要看冒名頂替做了什麼事,如果所作的事不違法,那麼只構成侵犯姓名權;如果所做的事違法,則按行爲以真實身份承擔法律後果;如果冒他人之名是爲了侵佔他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或其他合法權益,則以侵犯被冒名之人的權利承擔侵權責任。

區分兩罪的關鍵,一是從主體去區分,是否具有證人身份。每個刑事案件的證人是有限的,只限於在刑事訴訟活動前便了解案件情況的人,而不包括不瞭解案件情況,或者是在訴訟過程中透過訴訟活動才瞭解案件的人。二是從證明對象區分,證人故意作假證明針對的是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也即對案件的處理有重大影響的情節,換言之,對於決定是否構成犯罪、犯什麼罪以及量刑輕重有直接關係的情節,即犯罪情節與量刑情節,包括犯罪主體的情況,犯罪主觀方面的情況,犯罪客觀方面的情況及影響量刑的各種情況。

如果濫用職權對教師違法行爲不處理的構成濫用職權罪,冒名頂替不一定會構成犯罪,故而不一定會被判刑。若是冒名頂替做的事情不違法,只構成侵犯姓名權;若冒名頂替他人上學或者是冒名頂替肇事司機,則就構成了犯罪,需要根據具體的情形來判斷,在立法上也沒有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