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不交會怎麼樣

罰金不交會怎麼樣

當某人犯罪了,在被判處刑罰的時候,有時候還需要處罰金作爲處罰。罪犯在服刑的過程中是需要根據法院判決來繳納相應的罰金的。但是如果罪犯有一定的經濟壓力,或者是無視法院判決不交罰金的,又需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講一講。

如果法院判決書已經下達,而罪犯堅決不繳納罰金,如果罪犯在監獄服刑的,則不能減刑,若是宣告緩刑的,則緩刑考驗期結束後,法院會要求罪犯交罰金。如果罪犯刑滿釋放,法院就會執行罰金了。法院在執行的時候,可以採取強制措施進行罰金的收繳。

根據法律規定,罰金要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性繳清或者是分期繳納。如果法院判決的期限已滿,罪犯沒有正當的理由卻不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強制繳納。經過法院的強制繳納的措施仍然不能把罰金全部繳納的,法院在可以在任何時候,包括在判處的主刑執行完畢後,一旦發現罪犯有任何可以運用的財產的,都予以追繳。

如果是罪犯遭遇到了不可抗力造成了無法繳納罰金,罪犯可以申請減少或者免除罰金。在法院查證屬實後,就可以迴應罪犯的要求。如果其他行政機關對罪犯的同一種犯罪事實已經進行過罰金處罰的,法院在判處罰金額度的時候要予以折抵。

如果罪犯沒有能力交罰金的話,情況屬實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罰金。一般來說,罪犯遭受火災、水災、地震等災禍而喪失財產,或者是因爲重病、傷殘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罪犯需要撫養的近親患有重病,需要支付鉅額醫藥費的,由罪犯本人、親屬或者犯罪單位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在法院查證屬實後,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