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立案標準是,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需要根據犯罪情節量刑。

《刑法》

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二、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綜上所述,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是違法行爲構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對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犯罪嫌疑人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的話,也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