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虛開發票罪既遂怎麼處罰

一、法院對虛開發票罪既遂怎麼處罰

法院對虛開發票罪既遂怎麼處罰

1、犯虛開發票罪情節嚴重的,可以對行爲人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若是情節特別嚴重的話,則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若是單位犯虛開發票罪,除了要對單位判處罰金外,同時還要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兩款規定進行處罰。

下列開具普通發票情形一般不宜認定爲“虛開發票”:

(一)個人因發生實際業務而讓開票人開具發票,個人沒有逃稅,也不知開票人等其他相關方有逃稅目的或行爲的;

(二)個人沒有發生實際業務,但本人係爲逃稅以外目的而讓開票人爲自己虛開發票且未入賬使用的,或者受票人係爲逃稅以外目的要求個人提供虛開的發票且未入賬使用的;

(三)其他不宜認定爲“虛開發票”的行爲。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之一

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虛開發票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虛開《刑法》第205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五年內因虛開票行爲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開發票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虛開發票的行爲氾濫,不僅直接誘發逃稅等稅收違法犯罪行爲,還爲財務造假、貪污賄賂、揮霍公款、洗錢等違法犯罪行爲提供了條件,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並滋生各類腐敗現象,敗壞社會風氣,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