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在刑法多少條

一、敲詐勒索罪在刑法多少條

敲詐勒索罪在刑法多少條

敲詐勒索罪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構成敲詐勒索罪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以非法佔有爲目的;

2、實施威脅或者要挾方法;

3、向他人索要公私財物;

4、數額達到了法律規定的較大標準或多次實施索要行爲。

缺乏其中任何基本條件,一般情況下不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比如行爲人基於合法緣由向對方索要債務、賠償,又沒有超出必要限度的;沒有采取威脅或者要挾等方法向他人索要財物的;雖然實施敲詐勒索行爲但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較大標準,或者沒有多次實施的,一般情況下不能構成敲詐勒索犯罪。

二、敲詐勒索不到一千怎麼處理

敲詐勒索不到1000元,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可以立治安案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敲詐勒索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對他人實行威脅或者要挾等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較大或者多次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爲。威脅只限於使受害人產生恐懼心理,一般大多以種種理由或者藉口對受害人索要財物。